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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样须知

发布时间:2024-01-10阅读数:

1. 样品有保质期的,应在保质期内;

2. 样品应为应外观完好,包装完整,标识清晰,须与网上预约说明保持一致。

3. 样品数量应满足检测检验要求。样品数量不足时,部分项目将无法检验,建议送样前仔细检查。

4. 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,应按标准制备。

5. 送样必须填写送样单,与样品一并放入袋子密封好。

6. 样品受理时间 :

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2:30-6:30(夏)

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2:00-6:00(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