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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坏仪器设备赔偿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6-29阅读数:

操作员应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,严禁逾权使用仪器设备,贵重仪器使用后登记,出现故障及时报告,损坏仪器设备或实验室材料,根据情轻重,应经济赔偿。

1. 在一般情况下,不违反操作规程,属于仪器、器材正常损耗,不予赔偿。

2. 凡属于责任心不强,粗心大意,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章,给国家造成损失者,要进行批评教育,酌情赔偿。

3. 属于严重违章,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,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,必须从严处理,上报学校给予处分,并由本人承担经济责任。

4. 损坏仪器设备,要认真追究,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和赔偿处理。要不断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。

5. 凡是属于个人负责所造成丢失的仪器设备,要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,酌情给予经济赔偿。

6. 对于实验室仪器设备一律不准随意乱拆乱卸,发现乱拆乱卸者,认真追查责任,要批评教育并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。

7. 对事故责任者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,应写出书面检查,给予适应的批评教育。对造成重大损失,后果严重,态度恶劣者,在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。